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皇甫九茹
  • 发布时间:2020-11-03 18: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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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20]1005号)要求,现将我院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围绕生物农牧业、生物制造、蒙中医药、食品方面以及利用5G技术在农牧业领域的创新研发平台,包括大数据系统计算应用研发。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2.与社会投资机构等联合申报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的,需明确一个承担单位来组织申报工作,重点支持以我方为主体申报。申报材料按照承担单位性质相关要求填报,并在申报材料中附合作协议及注资证明。

3. 具有自主研发或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固定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50%;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原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4. 避免同一领域重复认定申请,我院现有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的领域有肉羊遗传资源评价与繁殖技术、食用菌以及生态草业可持续发展。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六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重要论文、学术成果及参与制定标准仅附封面即可;数据填报表需提供的Word格式和盖章的PDF格式)一并于2020年11月20日之前报联系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申报领域、申报条件、有关事项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皇甫九茹       联系电话:13947184255

邮  箱:jr4255@163.com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20]1005号).pdf


2.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doc


3.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doc


4.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doc


 




                                     科研管理处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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