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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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6-19 14: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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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院机关各部门和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要求,现就我院职工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汇算时间及对象

1.时间: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2.对象:①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1.因申报内容涉及到个人信息,且为了便于全院职工高效快捷办理申报,建议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年度汇算。

2.我院职工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扫描个税APP二维码下载安装软件(或登陆网上税务局)办理实名认证,填报和更新个人相关基础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确认本人2019年以来的综合所得收入及纳税明细记录,确认无误,符合申报对象的我院职工务必按系统流程进行申报。

三、补录信息

符合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或2019年度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我院职工,办理汇算清缴前,应补录填报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为保障全院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享受个税改革红利,请院机关各部门和院属各单位认真落实该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职工,使我院职工及时了解汇算清缴政策,熟悉申报流程,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2.特别提醒:如果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将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3.请没有进行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申报的同志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中如果有疑难问题可咨询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马岩,电话:0471-5295962,15847107710。

附件:

1.《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4.附件网址如下:

http://www.imaaahs.ac.cn/html/cwctz/20200430/9740.html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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